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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律·咏潘埙
作者/张久荣
立身守正性情刚,敢谏危言气宇昂。
叛乱能平潞州定,饥荒可拯宅心彰。
投闲辑录文辞博,归老潜修典籍详。
晚节清名留册简,永存硕彦世流芳。
注释:
潘埙(xūn),字伯和,号熙台,明代南直隶淮安府山阳县(今江苏淮安淮安区)人,正德三年(1508)进士,官至右副都御史、河南巡抚。①为官早年任言官(给事中),性情刚决,敢于直言上谏,弹劾权贵不避风险,遇事敢争。 ②嘉靖七年巡抚河南,潞州巨盗陈卿据险作乱,潘埙统筹各路兵马,二十余日平定叛乱。同年河南大饥,他主持救灾拯济灾民。 ③不久遭弹劾罢官返乡,不再出仕。归乡之后广搜乡邦文献,潜心编纂《淮郡文献志》二十六卷,是淮安早期重要的地方志,吴承恩参与校订并作后序。 ④晚年居故里,治学著书,寿至八十七岁。另有《楮记室》《谏垣奏议》等著作存世,是淮安明代重要的名臣、文史大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