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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残筇索韵】作诗四则 杜玉林 四则法 为字、句、格、法。 字: 诗中用字,一毫不可苟且,倘一字不雅,则一句不工,一句不工,则全诗皆废。故字贵圆活善用,如转枢机,清自然,如瞻佩玉。 句: 作诗最重句法,一句不妥,则全诗皆弱,一句不炼,则全诗皆痪。盖以一诗之中,妙在一句为诗根本,根本不凡,则枝叶自茂,故若全诗有风采句法不可不讲究也。 格 诗之品格有九:高、古、深、远、长、雄、飘逸、悲壮、凄婉。学诗第一要义:诗格须求高尚。 法 作诗之法,不论律绝,先须除五俗:除俗体、除俗意、除俗句、除俗韵、除俗字。至于古体、新制之别,精朴、深浅之殊,贵乎各求其似汉晋高古,盛唐风流,西昆秾冶,晚唐叶藻,宋氏承缕等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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